如何规定公司法人权力义务的内容?

武汉公司法律师 2023-11-05

公司法人权力义务的内容:
1、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、行使公司职权等权利;
2、按照规章履行义务,参与民事诉讼,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,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等义务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十七条
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
第五十八条
法人应当依法成立。
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住所、财产或者经费。
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设立法人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,依照其规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五十一条
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,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。
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,不设监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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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人权力义务内容的规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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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,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;
2、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权利;
3、公司发行债券、股票的,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,公司盖章;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十三条
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由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,并依法登记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,应当办理变更登记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  
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
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七十四条  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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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人权力义务内容的规定:
1、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,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;
2、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权利;
3、公司发行债券、股票的,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,公司盖章;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十三条
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由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,并依法登记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,应当办理变更登记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  
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
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七十四条  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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